《“十四五”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》提出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构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监管体系,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。
“十四五”时期,我国将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,实施大熊猫、亚洲象、海南长臂猿、东北虎、中华穿山甲、四爪陆龟等48种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抢救性保护。划定并严格保护重要栖息地,连通生态廊道,重要栖息地面积增长10%。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,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。加大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利用的指导、服务和监管力度。保护繁育珍稀濒危野生植物,开展50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抢救性保护,对分布极度狭窄、种群数量稀少或生境破坏严重的100种植物,开展迁地保护和小人工种群保留。完善35处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扩繁和迁地保护研究中心。建设国家重点保护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质资源库。加强药用野生植物资源人工培植。强化疫源疫病监测预警和防控。加强外来物种管控,开展外来物种入侵物种普查,结合现有监测站点布局入侵物种监测站点1500个。